秦诏佯作不经意透露的几处端倪,已足够公孙渊往深里揣测。
燕珩贴身的细帕,为他讨公道要来的金簪,从不热衷花草的人竟“甚是喜欢”?公孙渊越想心肠越是乱纠缠……要说自新主子登基这三年来,没人打过圣宠的主意,那是不可能的。
然而……长袖善舞、溜须拍马的人精们,竟从没得手。
每个人都清楚,新主子还都没燕正好伺候。
燕正好美姬,喜歌舞,好恶鲜明,宫中筵席经月不歇——至于燕珩?
登基三年喜恶不辨、无亲臣、近臣,不近姬妾少年,更不好歌舞,不兴土木行宫。当然,也算不上何等的勤勉……他们实在摸不透那冷透的眉眼里面,是什么样的心思。
公孙渊不敢猜下去。
他躬身走在金砖玉瓦的燕宫长廊下,直至出了三道金门,才敢展开手心那张濡湿的纸样。
[金簪既还来了,诏不能使大人受亏,此信,可兑三百两官铸黄金,算是一点小小的心意。]
忆起秦诏回眸那幽沉一笑,公孙渊忍不住打了个冷颤。
——唉,可说呢。
相宜老兄,你可真是弄了个祖宗回来啊。
但他没注意到信上覆盖的别致印痕,那是季三江的买卖。才等到那三百两黄金连夜送上门,季家便得了信儿,知道那位新主子盯住了人。
再三月,趁着征兵起赋,季家极大手笔的捐了金银锭子,乖乖地讨好了燕珩一番。
燕珩自笺子上瞧见这茬,也只哼笑一声。
还算他识相。
跪在一边给人捶腿、伺候人批笺子的秦诏,抬眸笑,“父王,怎么?是有何等喜事么?”
燕珩便垂下眸去看他。
三月以来,秦诏日日不落的请安,不知从哪里寻来的茶方子,晨间先要奉上一碗与他醒神,再与人揉一会儿太阳穴、陪着吃一晌朝食。
如今再看这模样,竟觉得丰腴两分。
想来是早先吃穿用度不足,才将人苦熬成那等瘦削姿容的。因着面庞白里透红,养的华贵可怜,一双龙目骄扬,居然比早先更可爱动人起来了。
燕珩唇角勾的更深两分。
秦诏又问,“怎么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