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事只和程武说了,也让他不要大肆宣扬,免得多生事端,他也不希望庸城百姓兴师动众地送他,准确地说是他不希望任何人出来送他,包括程武。
那天清晨,莫尹晨起醒来屋内空空荡荡,洗漱之后穿上长靴,提了贺煊的长刀,孤身一人便要离开,却见桌上有个盖碗和一个灰扑扑的包袱,盖碗打开,是一碗炖羊肉,包袱里有几件衣裳,还有莫尹当初给程武的那些银钱,原原本本,一分未花地全在里头,莫尹将其中一枚碎银拿在手里掂量,他在心中道:“友情。”
非自然人有各种各样复杂的感情,对于自然人来说,这些情绪全都生而无用,在进化中被强大的精神力给淘汰了。
莫尹坐下,把那碗炖羊肉吃干抹净,随后熟门熟路地去偷了两瓢酒喝,最后提了包袱走了。
等到巳时,程武归家时,家中极为安静,一碗羊肉吃得干净,碗下还垫了张字条。
——不够辣。
程武看了一笑,眼睛又是一酸,“这么好的一笔字,还真是个读书人。”
*
莫尹很不客气地骑走了程武买的那匹漆黑的战马,程武乐意做冤大头,好吃好喝地供了他几个月,临了还不要他的银子,那是程武傻,为所谓友情牵绊,他乐得收入囊中,连吃带拿,毫无负担地骑着战马离开。
漆黑战马原是养马的逃兵偷出来的,很是值钱,脚程快耐力足,可今日不知怎么,走得慢慢悠悠的,出了庸城时,那战马还回了头,莫尹手上勒着转弯的缰绳,仰头凝视着灰扑扑的“庸城”二字,过一会儿重新将马头调转过去,微一勒马,在大漠的风中疾驰而去。
边境军营离庸城约摸两个时辰的路,在接近军营时,莫尹慢慢减缓了速度,想他目前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贺煊比较合适。
以这个世界的莫尹来说,他现在对于贺煊只有两个字——利用。
贺煊和京城中陷害于他的文官集团毫无关联,莫尹想要进军营,想要当军师,想要取得贺煊的信任,成为他手下的军师,一步步在事实意义上取代贺煊在军中的位置,等到他在军中的地位无可撼动时,贺煊也就没什么利用价值了。
身为主角,想必贺煊一定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打倒,日后等他发觉真相,少不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