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4章 回到汉城,再见丁叔(7 / 7)

,你隔这抢钱呢?

我一颗源晶也才能卖一千万,难道你这什么羊脂白玉比我的源晶还珍贵?

不是他舍不得画这个钱,而是花一千万买这个东西完全没意义。

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把一千万送给秦志。

清月更是笑的前仰后合。

“羊脂白玉一般都是这个价格的,不过这家店卖一万五的确是稍微贵了一点。”

夏元不由翻了个白眼,这玩意谁爱买谁买去。

“还是去买黄金吧,黄金比较实在。”

最终他花费将近一百万,买了两个金如意。

上面还让人刻下两行字。

分别是:执之子手,与子偕老!

“走吧,时间差不多了,该去丁叔家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