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、日耳曼皇帝查理四世虚有其表的尊荣(1347—1356 A.D.)(2 / 3)

座前躬身行礼,愿意接受总管或大臣的职称以提升自己的地位。在皇家的宴会上,7位选侯是世袭的高级官吏,阶级和头衔不亚于国王,他们严格履行着内廷大臣的职责;门兹、科隆和特里夫的大主教以及日耳曼、意大利和阿尔勒的终身职大法官,他们带着庄严的神色将3个王国的印玺捧在手里;大元帅骑在马背上,带着装在银器里的燕麦行使他的职责,等他把燕麦倒在地上以后,就立即下马去调整宾客的座位和觐见的次序;宴会管事由莱茵地区享有王权的伯爵担任,他负责将菜肴端上皇帝的餐桌;勃兰登堡侯爵担任寝宫总管,用餐完毕后奉上盥洗的金壶和金盆;波希米亚国王的侍酒大臣是皇帝的兄弟卢森堡和布拉班特公爵。整个行列由几位知名的猎手压阵,他们在响亮的号角和猎犬的吠声中,抬进来一只野猪和一头雄鹿。

皇帝的最高权力不仅限于日耳曼地区,欧洲的各世袭君王也明确表示,他具有万人之上的地位和权力,他的祖先是最早信奉基督教的君王,是西部伟大共和国的世俗领袖[105],尊贵的头衔长久以来非他莫属,只有他可以与教皇争夺决定国王传承和召集宗教会议的最高特权。学识渊博的巴尔托卢斯是民法的代言人,靠查理四世发给的年金过日子,在他的学院里到处可以听到这种论点:日耳曼皇帝是整个地球合法的统治者,管辖的区域从日出到日落之地。任何反对意见不仅是错误的谬论,而且要被视为异端邪说给予惩处,甚至福音书也如此宣称:“恺撒·奥古斯都明令规定,世人都应缴税。”

如果将奥古斯都和查理四世两人之间的时空距离全部移走,我们会发现这两位恺撒存在强烈的对比:那位波希米亚人夸大其词来掩饰自己的虚弱,而那位罗马人却要礼贤下士来隐藏自己的强大。奥古斯都率领胜利的军团,统治的海面和陆地的领土从尼罗河和幼发拉底河直到大西洋,然而他却自称是国家的公仆,和他的同胞完全平等。罗马和所属行省的征服者,采用全民与合法的形式担任监察官、执政官和护民官。他的意志就是人类的法律,但是宣布他的法律却要借用元老院和人民的声音。是元老院和人民的敕令,使他们的主人不断地接受委托治理共和国。奥古斯都的穿着服饰、家庭生活[106]、头衔称呼、社会职能,全都维持一个罗马平民的形象。那些最富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