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,有点欣喜若狂。我掏出本子,记下这个名字,又转了几座坟,记下另几个人的名字。当时没想它的用处,后来进了村子,实在找不到落脚的地方,才突然想到记下的这几个人。
墓地看上去比村子大几十倍,也就是说,这个村里死掉的人远比现在活着的人多得多。这是另一个村子,独碑独墓,一户一户排列着,活人为死人也下了大功夫,花了钱。里面的棺材陪葬品自不用说,光这墓碑,我蹬了一脚,硬邦邦,全是上好的石料,收拾起来足够盖一大院好房子。我曾用四块墓碑围过一个狗窝。我把碑文朝里立成四方形,留一个角做门,上面盖些树枝杂草,真是极好的狗窝。墓碑是我从一个荒坟地挖来的,那片坟地也是多年没人管,有些坟棺材半露在外面,死人的头骨随处可见。我至今记得墓碑上那四个人的名字。奇怪的是在我离开黄沙梁的几年后,竟遇到和那四块墓碑上的名字完全吻合的四个人,他们很快成了我的朋友。有一年,我带他们回到黄沙梁。那时我的一院房子因多年无人住已显得破败,院墙有几处已经倒塌,门锁也锈得塞不进钥匙,我费了很大劲才弄开它,那情景像一个离乡多年的男人回到家里,他的老婆又变成处女。我那时候还没娶上老婆,也怪我贪玩,村里有好多漂亮女人,我竟傻傻地没有反应。
人一生中的某些年龄可能专为某个器官活着。十七岁之前我的手和脚忙忙碌碌全为了一张嘴──吃。三十岁左右的几十年间,我的所有器官又都为那根性器服务,为它手舞足蹈或垂头丧气,为它费尽心机找女人、谋房事。它成了一根指挥棍,起落扬萎皆关全局。人生最后几年,当所有器官都懒得动了,便只有靠回味过日子。
当时我所做的一切是否在为以后制造回味呢?我掀开狗窝顶盖,看见我的狗老死在窝里,剩下一堆白骨。它至死未离开这个窝,这座院子。它也活了一辈子。现在发生在这堆白骨周围的一切是不是它的回忆呢。在一堆白骨的回忆中我流浪回来,带了四个朋友,一个高个的,三个矮个的。下午的阳光照着这个破院子,往事中的人回忆着另一桩往事,五个人就这样存在了一个下午。这段存在中我干了件影响深远的事——我掀开狗窝,让四个朋友看多年前刻在墓碑上的他们的名字和生卒日期,四个朋友惊愕了。那个下午的阳光一下从他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