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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源读书是触屏的,曹风点击进入,然后就看到了‘一个男生因为掀女生裙子被扇了巴掌’的封面。
“小黄文?”曹风随口问道。
“什么小黄文,正经的修仙文!”
“噢。”
曹风点点头,随意拖拽了一下进度条,这样一段文字便映入曹风眼中:
“茶树的生长周期较长,高健决定先种茶树。
网购买的是‘金瓶眉’的树苗。
‘金瓶眉’是一种很普及度很高的红茶,被用在奶茶中也非常常见。
这种茶冲泡后汤色金黄,故而取名中含有“金”。
冲泡后的茶水闻之有淡而甜的花香、蜜香、果香,却会在入口的瞬间爆发出梦幻般的体香。这种前后反差之突然,给人一种银瓶乍破水浆迸,铁骑突出刀枪鸣的感觉,故而取名中带了个“瓶”字。
最后又因茶叶的形状似眉毛,“眉”还具有寿者、长久之意,故而取名中含有“眉”。
这便是‘金瓶眉’三字的由来。
种茶不用高健花费力气,他把一箱树苗交给农庄傀儡就可以不用管了。
农庄傀儡则开始撅着屁股插秧。
一下、一下。
一株株金瓶眉幼苗被农庄傀儡缓慢而坚定的插入泥土中,以待日后,能生出袅袅倚门余,梅花半含蕊,似开还闭的精品好茶。”
曹风:?
还说不是小黄文?
这种文都让写,你们起源读书风气这么差的么……曹风没有多看,果断投了一张推荐票然后合上书道:“很好看,我要到家了,回去以后慢慢看。”
“行,我就住旁边的茹家酒店,有事写信。”
温豪说话的同时往曹风肩膀上一拍,曹风隐隐感觉自己好像与温豪多了某种联系,但这种感觉一闪即逝,很快就消失不见了,让曹风以为可能是自己搞错了。
“拜拜。”
回家后,曹风开始大清扫,不是打扫卫生,而是打算把值钱的、有用的东西都整理一下。
这间房子刚死了那么多人,曹风不想住了。
而且潘华知道他家在哪。
这货还没有落网,来自己家杀人也算是熟能生巧了,自己一直住在这边可谈不上安全。
同时农村交通不好,电话线也没有,干什么都不方便。
曹风觉得自己过阵子应该找份工作,不能一直留在农村种地,所以搬到城里势在必行。
这次清扫里里外外很彻底,曹风尽可能发挥想象力,也没找到太多值钱的东西,只能说找到一些搬家时值得搬一次的日常用品。
可惜房子卖